《宁玛的红辉》出版及查封(三)


    过了段时候,经一位赴日留学生推荐,日本《东北风》中文电子杂志刊登了《宁玛的红辉》部分内容,接着有“中华网”、清华BBS等国内外一些中文网站予以转载。因特网确实是个好东西,它在某些人用强权之力营造出来的铁幕上捅开了一个窟窿,让里面的人可以探出头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有多精彩,让外面的人有机会看看里面的人活得多无奈,更有趣的是它可以让不管里面外面素不相识的人走到一起来。几年后,我自己也办了个网站,把个人撰写的一些佛教文学作品放上去,让有缘之人随意看看。到今天,一晃好多年过去了,当年最早的一批网络读者,有的因阅读《宁玛的红辉》而跟佛法结上缘,有的到现在还跟我保持一定联系,读者喜欢看你写的东西,这对作者来说就是莫大的欣慰。
    却说《东北风》刊载《宁玛的红辉》后,有位石家庄的读者,主动跑来找我,只要作者点个头,他可以通过熟人在甘肃民族出版社买个书号出版《宁玛的红辉》,具体都由他们来操作。我是求之不得,经历了青海人民出版社毁约波折后,只要能让这本书跟读者见面,不管以什么方式出版都行。
    过了两个月,事情发生了戏剧性变化。
    本来,在大陆中国,买书号出书是很普遍的现象,这也属于中国国家社会主义特色之一……
    出版社将书号卖给作者或中间人,通常也要在出书单上登记相关信息,配上子虚乌有的相关人员名单,弄成像本社真的编辑出版了这么一本书一样,还会要求对方印好后提供数十册样书作社内备用,最后等主管社长签名认同,这笔买卖就作成了。社长对买书号出版的书稿一般翻翻而已,只要内容不“出格”不会惹来麻烦就行。却说《宁玛的红辉》这本书稿最后送到社长赵兰泉手上,他粗粗翻了翻就被吸引住了,等全书仔细读完后,他把经手买卖书号的员工叫来说:这么好的一本书稿,内容好,销路也不会差,干嘛要买书号出?完全应该由我们来出版的呀!这本书的责任编辑就由我来当!
    石家庄那位热心人在第一时间把这一戏剧性消息告诉了我。人们常说历史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这几乎就是一年前青海那一幕重新上演了,这难道不是同一版本的“英雄所见略同”么?不过这一回,我不敢有丝毫大意。既然正式出版,也少不得要办签订出版合同等一应手续,我就尽量利用计算机传真跟对方联系,实在要用电话沟通,就使用马路边的公用电话亭。
    九九年四月,该书正式出版,第一次印刷,印数六千册。收到兰州寄来的样书,我总算放下心来。装帧印刷不错,有一定品味,看得出来,社长亲任责任编辑,为这本书没少花工夫。
    五月下旬,接到五明佛学院索达吉堪布来信:

    您写的著作《宁玛的红辉——今日喇荣山中的一块密乘净土》已经收到,内容写得很好,很适合现代人的读书口味,内容基本符合实际。以后希望能写更多的好书、佳作弘传于世,利益有情。

    堪布来信给我以很大鼓励。
    其时我还不知道,一个近乎闹剧的大事变,正像一座大山那样朝我压下来。五月十三日,国*院新***署向全国各出版单位发出了一个《明传电报》,矛头直指我这么一个不名一文的小人物,该文件上说:据悉上海某单位陈晓东,撰写了《宁玛的红辉——今日喇荣山中的一块密乘净土》和《走近当代觉囊的法王——今日东方香巴拉圣域》两本书稿,正在与国内出版社联系出版。据有关方面认为,书稿存在严重问题,各出版社不得安排出版。
    我是直到五月下旬,才从赵兰泉那里听说此事的。他来电告诉我,此时他正在云南出差,社里打电话跟他说了新***署下令查封的事,他怀疑上头是不是搞错了,作为《宁玛的红辉》责任编辑,他对书稿看得很仔细,没什么问题么,他打算回兰州后再去一趟北京,了解一下究竟是怎么回事。
    与此同时,我向兰州民族出版社订购的一百册《宁玛的红辉》,书已运到上海,收到邮局送来的铁路货运包裹单后,我怕夜长梦多,马上赶去车站包裹领取处,可是已晚了一步,铁路不让提货,说是要加盖本市****局的审核证明才行。我去****局交涉,说是必须要有对方出具邮寄合法出版物的正规证明。显而易见,他们已经内部控制了我,有包裹单却不让提货,给出的理由并不合法,可我除了忍气吞声,无计可施。
    得知新***署对我大动干戈,虽然直至今天我也不清楚那份“明传电报”是怎么出笼的,当时我很紧张了一阵子,对个人而言,国家机器是一座大山,一个统管全国出版事务的领导机构,专门发文禁止全国出版单位出版一个小人物的作品,也实在太抬举了我。我也真的很不明白,在新***署后面的那只巨手,到底要把我咋个样?……我现在撰写的《宁玛的红辉》和《走近当代觉囊的法王》两部作品,纯粹属于佛教文学范畴,弘扬正法,喻人为善,不涉政治,即便对江也好对江底下的官僚也好,都不再沾边,干嘛还要揪住我不放呢?所谓“严重问题”云云,完全是莫须有的缺席审判。若真有“严重问题”,两位正规出版社的社长还会对我的同一部作品一致看好吗?
    ……
    七月,我为代理澳洲友人王再兴打个经济官司,去了两趟北京。
    王再兴六十年代初毕业于南京药科大学,后去香港、澳洲定居。九五年经该校付校长撮合,王跟南京医药集团合办了一家中外合作企业“南京生命源”。这是一个典型的啃国家肥个人的项目,他们称之为是南药集团的“自留地”,双方约定,一共二百五十万元投资,王拿出一百五十万,任董事长,不用管事,每年保证给其30%利润(即四十五万元),超过30%部分,王领取之后再返回给几个主要的合作者。南药集团总裁李家淼当面对王表示:“我集团公司并不缺这一百五十万,这一百五十万对我公司只是个小数目,别说不会亏,若真的亏了,由我李家淼来赔。”但合作企业成立后,由于南药集团内部出现人事纠葛等因素,李总裁另外搞了块“自留地”,解决了子女出国等问题,原先那块“自留地”弃之不用了,“南京生命源”陷入了困境,王除了一开始拿到过几十万元,后来再没得到原先承诺的高回报。
    澳洲悉尼《自立快报》曾连载过《宁玛的红辉》部分内容,王再兴看到后很感兴趣,设法联系上我的弟弟,拿到了我的地址。九八年秋,王回国去南京讨钱,交涉不成,到上海找到我,问我能不能帮他把投入的本金及应得利润要回来,事成之后一定重重谢我。我看这种“自留地”项目明摆着是大陆不正之风的产物,但王说他吃斋念佛已经好几年,这回被人骗了,看在他信佛的份上,我答应帮他一把,再说自己没有工资收入,家里主要靠妻子工资和兄弟接济过日子,十分拮据,也希望结点外缘。
    我陪他去了南京,找到一位在新华通讯社江苏分社当社长的同学,请他派记者去南药集团施加一点压力。我要王再兴乘热打铁,去北京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上下夹攻,此事当可办成。可是王却盲目乐观,或许是不想多花钱,说有新华社记者出面,不怕南药集团不把钱拿出来,结果拖了几个月,事情越拖越没起色,最终还是要去北京打经济官司。
    到北京后,我请好友俞梅荪○3帮助联系落实仲裁事项。
    俞是个很热心的正派人,侠肝义胆,古道热肠,北大毕业,曾在国务院工作多年,他父亲五七年被打成右派而死,他自己前些年也吃过三年冤枉官司,在监狱里,上头叫他写个认罪书,就可提前放他出来,他说自己没罪,不写,于是就关满三年。出来后忧国忧民矢志不移,最看不惯天下不平事,为百姓维权等做了很多好事。为增加胜算,我还替王起草了一封给江苏省委书记陈焕友的投诉信。我跟吴邦国的秘书陈全训通了个电话,他以前跟我在康办同事多年,关系还不错,吴到北京当副总理,把他带去了。全训跑来看我,我请他把这封信转给陈焕友,他说这没问题,前几天还为什么事跟陈见过面。我又拿出两本《宁玛的红辉》,一本请他转送吴邦国。他后来告诉我,吴邦国看了《宁玛的红辉》后说,噢,晓东现在干这个啦,写得挺好啊。
    从提起仲裁到仲裁委最后裁决,历时十个月,裁决结果是南京方面返还王再兴投资款一百五十万元,利息按6%计算共三十八万元,合计一百八十八万元,冲抵以前已付给的几十万,实付一百五十万。首期支付五十万,其他一百万分四期支付,若逾期按10%计算利息。律师说,在合作企业连年亏损的情况下,投资者血本无归的情况多得很,像这样能拿回本金和利息,是最好的结果了。
    王再兴拿到首期款五十万元后,之前多次说过要如何如何谢我的话,再也不提了。我写信提醒他至少应该对我南京的同学有所表示,你当时许诺事成后要感谢人家的,他装聋作哑,不吭一声。我为他前前后后干了一年半,付出的时间和精力足可写一本新的长篇。可他人在澳洲,过河拆桥,你也拿他没办法,只能随他去了。


摘自2010年著长篇回忆录《梦碎梦醒六十年》
待续



[本日志由 c-xd 于 2017-09-30 04:07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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