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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玛的红辉》出版及查封(五)



    接下来的事,我委托俞梅荪全权代理。两三个月后,俞接到通知,要他去法院。他以为是开庭,去了才知道是叫他领“驳回上诉”的《裁定书》。他依法申辩了几句,结果被法官和法警轰出法院、跌得鼻青眼肿。俞曾以这一遭遇撰文《惨痛的民告官经历》,发表在北京《视点》杂志上,全文颇长,略引数段:

    我耐心地等了2个半月,终于盼到了通知,按捺不住兴奋和激动,平日不修翩幅的我,沐浴更衣,特意穿上新夹克衫,打上新领带,兴冲冲地去了法院,准备上法庭慷慨陈词地一辩,必大获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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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玛的红辉》出版及查封(四)



    不过我还是很感谢王再兴,因为帮他去北京打官司,在俞梅荪鼓励和帮助下,有机会为自己跟新***署打了一场官司。一开始我根本没想到要去告,作为国*院直属机构,我一介平民,哪怕还有那么一两分唐吉柯德挑战磨坊风车的勇气,可地方法院的级别比新***署还低,又是官官相护,怎可能或者说怎敢受理这种官司呢?俞梅荪告诉我,他当年在国务院工作时,参与过《行政诉讼法》的制定,这就是一部维护“民告官”的法,官再大,也没有法大,你写的《宁玛的红辉》这本书,作者是个拥有完全公民权的公民,书是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合法出版物,书的内容没有任何违法之处,就凭这三点,查封这本书就是不合法的行政行为,凭《行政诉讼法》完全可以去告。
    俞陪我去了一家京城著名的律师事务所,想聘个律师帮我打官司,可是该所主任……不肯接。我想放弃了,俞梅荪说,既然律师都是重财不重义,算了不求他们了,干脆就由我来为你辩护吧。
    不过,我在起草起诉状时,俞的友人民族大学行政法学资深教授熊文钊律师和傅爱兰夫妇给予了无私的指导,使之符合法律文本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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